時間:2011-12-02 15:24
來源:中國固廢網
作者:孫翠蓮
12月2日,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工程技術研究所所長王琪在“2011(第五屆)固廢戰略論壇”上表示,我國《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》應與時俱進,依據現在的實際情況進行修訂。
王琪說,我國垃圾焚燒技術發展非常迅速,焚燒廠及焚燒垃圾處理能力飛速發展。2001年實施的《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》很大程度上借鑒窯爐的有關標準,但垃圾焚燒最大的特點就是輸入輸出均是廢棄物,與工業生產窯爐完全不同。而且,生活垃圾品質與其它廢棄物也不同,目前的標準顯然不能滿足目前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行業的需要。
對于目前現行的焚燒標準,王琪認為存在兩大問題。首先,標準內容不適應目前環境管理要求的提高,標準項目與限值不合理,適用范圍和適用對象不清,控制手段仍然局限于尾端控制;其次,標準不適應垃圾焚燒技術發展,與污染特性不適應,工藝不適應,固體廢物分類管理技術的僵化理解。
因為存在以上問題,現行標準亟待修訂。王琪表示,首先要界定標準適用范圍。標準適用于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及其他非危險廢物焚燒,不適用于摻加生活垃圾進行協同燃燒的工業窯爐的污染控制。其次,標準技術要求方面把一氧化碳濃度從污染物排放指標當中剔除出來,作為焚燒爐的工化控制指標,這樣更合理。另外,注重共處置,對于醫療廢棄物和生物發酵制藥殘渣可以與生活垃圾共同處理,但應使用獨立廢物投料口,共處置廢物在入爐前仍然按照原有專門規定進行管理和預處理。王琪還建議標準應對垃圾焚燒運營過程中起爐、停爐、故障時間操作等進行規定。
最后,王琪說標準的修訂受公眾與輿論、國家環境管理和社會穩定的需要、環境保護法規與標準體系的限制、固體廢棄物管理理念的轉變等因素影響,應綜合考慮各項因素,完成標準的修訂工作。
編輯:孫翠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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